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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法门,以深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不可发来生及生生世世之愿,有此愿,便不能决定往生矣。一切法门,亦有现生即了生死者,然不过千万之一二耳,故须发生生世世之愿。汝谓尽未来际,带业往生,此话殊失净土宗旨。现生即求佛慈接引,带业往生。何可云尽未来际乎。行菩萨道,当以尽未来际为限。现修净土,何可以尽未来际往生乎。汝虽看文钞,犹未知净土法门之所以然。今为汝寄净土五经一册,文钞一部,净土十要一部,净土圣贤录一部,饬终津梁一本,阅此各书,净土法门之蕴,发挥殆尽矣。

——印光大师文钞三编卷一复东海居士书

净土法门,注重在信愿。有不知者或求人天福报,或求来生为僧宏扬佛法度脱众生。此种心念,要丢得干干净净,若有一丝毫,便不能往生矣。往生,则超凡入圣,了生脱死。不往生,纵一生二生不迷,决难永远不迷。迷,则由有修持之福,而所造之业为可惧耳。恶业既造,恶报自临,求出三途,恐无其日。

——印光大师文钞续编上复吴慧诒罗慧澍居士书

太虚法师:中华民国大藏经编纂纲领

  接阅编纂大纲草案与编纂体系述意,兹且就草案论之:

  一、经藏:从东汉摩腾译的起直到民国四十年译止,凡佛说的经,不问其译自何文──巴利文的,西藏文的都在内──,均按部类编入经藏。编次之序,约分:

  甲、三乘经──五乘经只为三乘大乘之附属──:1.阿含部:凡属四阿含,或重出、或枝流、或新译自巴利文者,概归阿含部。2.经集部:一切三乘经非阿含部摄,而向传为佛说之经,正法念处经等──若那先比丘等,阿育王等,虽以经名,不入经藏──,均依翻译先后,编入三乘经集部。

  乙、大乘经:1.般若部,凡属般若重出或枝流均入之。2.法华涅槃部:凡法华、涅槃重出或枝流均属之。3.华严部:凡重出及枝流均属之。4.大集十藏部:十藏即地藏、虚空藏等,此为渐近密经者。5.密经部:凡大日、金刚顶、大孔雀等各种咒经均入之。6.宝积部:此已为古代一种大乘经集,故次于此,阿弥陀经等均属之。7.经集部:一切大乘经不属于上六部者,均归此集。

  二、律藏:从三国到民国所翻译四本广律及律论等,概编为律藏,其类次如下:

  甲、五乘律:在家各部律典。

  乙、三乘律:比丘比丘尼律等。

  丙、大乘律:梵网及别行瑜伽戒等。

  丁、密乘律:密律及密法仪轨等。

  三:论藏:六朝以至民国所译自印度、锡兰、西藏、日本及中国所著各论,可入藏者,集成论藏。

  甲、三乘论:阿毗昙论,发智、六足、大毗婆娑论,俱舍论、成实论等。乙、大乘论: 1.宗经论,瑜伽师地论等。 2.释经论,大智度论等。四、杂藏:不能收入前之三藏而可编入大藏中者,概收入之,详分:甲、经疏:收入古近各家解经之疏或钞等。

  乙、律疏:收入古近各家解律之疏或钞等。

  丙、论疏:收入古近各家解论之疏或钞等。

  丁、三藏摘要:一、经摘。二、经论摘。三、经律论摘。

  戊、禅门语录: 1.通录, 2.专录。

  己、仪轨规制。

  庚、论著:别成一书而未足升入论藏者。

  辛、文集: 1.通集──宏明集等, 2.专集。

  上之八种,前三各别依一藏而为释者;四、总依四藏而摘采者,四十二章经亦应入此;五、六、七,各别近经律论;八、又为五六七之综合,故编次如右。壬、导俗:语义但供导俗,非供研学。

  癸、摄异:胜论十句义,中庸直指等融摄异教。

  子、史传:此总摄前各部门,故居后。

  丑、目录:此总全藏, 1.总录, 2.特录。

  他若编例款式流通等仍之,以免纷更。太虚,卅五,七,九。﹝见觉群三卷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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