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先知

铁岭放生节 由放生而导致的外来物种入侵

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的不同,任何一个(动物)物种都有其固定的生存模式和活动范围,它们默守在自己的领地里,餐食着大自然赐予属于自己适合自己的食物,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例如,狮子被誉为百兽之王,但狮跑不过猎豹,猎豹却又时常遭受虎的袭击,不仅猎物会拱手相送,有时还会有性命之忧。虎的速度比狮快,力量比豹大,可谓没有天敌,可是野生华南虎已经绝迹,东北虎也已极度濒危。究其原因,是虎的生存成本太高。在动物界,凡是生存成本高的动物其繁殖率都较低,生存成本低的动物大多繁殖率高。这便是自然法则,正是这些自然法则调整着生态平衡。

在地球上,在大自然中,物种之间都是在相对固定的土地上,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而共生共长,共同维护着这根生物链条。当一个物种离开了它所生存的领地来到另一个陌生环境时,大多会有两种结局,一是不能适应新环境而死去,再就是以超强的生存能力而在异地无限强盛。如植物界的处来物种水葫芦、大米草、紫茎泽兰等,它们从异国他乡来到中国后,便肆意欺压本土植物的同时疯狂生长,严重地破坏了本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动物也是一样,以红耳龟(又名巴西龟)为例,这些本来生长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憨态可掬的红耳龟,曾是许多人家中的宠物,然而,少为人知的是,它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世界最危险的100个入侵物种之一,成为全球“通缉犯”。

由于红耳龟性成熟(1岁性成熟,本土龟则要6至7岁)早、繁殖能力极强的原因,每年,我国养殖场里出栏的红耳龟达5000多万只,加上从境外进口的8000万只,红耳龟在我国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本土龟数量的总和。由于红耳龟价格低廉,生命力强,很多居士、寺院将其做为放生物种的首选,使这些红耳龟大量地流入到野外。经笔者对10余家寺院放生池观察,无一例外地只要有红耳龟就没有其它龟存在。

今年7月,笔者在铁岭省铁岭市铁岭卧佛寺的放生池看到,一只红耳龟正在凶狠地撕咬一只本土龟,经对寺院的和尚了解,他们在往放生池放时生,既放了红耳龟也放了本土龟,但过一段时间后,这些本土龟有的不明原因死亡,有的则销声匿迹,放生池里只剩下红耳龟了。

发心总是美好的,这些红耳龟正是通过发心“慈悲”这条途径,堂而皇之地到达中国野外后,便凶相毕露,大肆地侵吞着本土的龟类、蛙类和鱼类等物种,侵占着本土物种的栖息地,威胁着本土物种的生存,危害着本土生态系统的安全。因而,我国最有权威的两栖爬行类专家——铁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史海涛教授将红耳龟入侵形象地比喻为生物界的“非法移民”和“暴力移民”。据史教授研究发现,我国许多省份都在野外发现了红耳龟,红耳龟在野外的迅速繁殖,将会给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史教授讲,更可怕的是,它们一旦和本土龟“联姻”,就会导致本土淡水龟类的基因污染,甚至于是物种的灭绝。

不仅如此,红耳龟还是沙门氏杆菌传播的罪魁祸首,这些病菌可以传播给包括人在内的恒温动物并在其中流传,由此,带来健康损失和生态损失更是无法衡量。因此,史教授曾痛心疾首地呼吁:千万不要把红耳龟放生到野外环境中。

除红耳龟以外,放生其它两爬类、鱼类和鸟类也是如此。两爬类、鱼类动物都有对栖息地温度、食物源的选择问题,如果说放生地环境、温度、食物不适合此物种的生存,那么,对所放生的生灵而言,必是灭顶之灾。鸟类也和其它动物一样,也都存在领地之争等问题。铁岭,我们在非本土鸟领地放飞了此鸟,此鸟便成了入侵者,它们不仅会遭到同类的袭击,同时,这种环境中也可能没有它的食物,最终而死亡。除此之外,如果是放飞候鸟,那就更要考虑到气候问题、食物来源问题等相关因素。铁岭,错过了候鸟迁徙的季节而去放飞候鸟,那对候鸟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建议之一:科学放生

做为一名居士,按佛教习俗随喜去放生是我们所愿,但由于我们缺少科学技术、专业人士指导的放生,而造成的对野生动物贩卖产业的支撑和动物的间接死亡,岂不是好心办了坏事?那么如何去完成佛门佛教传统习俗中放生呢?我们不妨先对放生做一下解析:

放生,顾名思义,使生灵解除束缚恢复自由,或者说给即将丢掉性命的生灵一条生路。这样,放生就需要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则是有动物被束缚、被虐待、被残害,那么这些被束缚、被虐待、被残害的动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无一例外的是从野外的捕捉或是动物自身受伤后被人类捡拾,当然,这是少数。我们要想使这些动物重获新生至少得满足三个条件:这个动物本身能够适应放生地的环境和气候;放生地有其足够的食物源;所放生的物种不是外来物种入侵,不会给本土物种造成伤害。在满足这些条件之后,这还要看所放生的动物本身的身体条件如何,如果是受了伤的一定要将其调养好才能够去放生。

在放生之前,我们不妨聘请或是咨询有关专家,请他们做一些论证与指导,避免在放生中所存在的盲目性,使放生更加科学得体,使被放生者达到长久生存之目的。

建议之二:依法放生

《中华人民铁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铁岭,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铁岭刑事案件的解释第六条还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除这些国家法律规定外,各省、市(自治区)还都有自己本地的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地域性物种加以保护。在野生动物中特别是鸟类包括麻雀在内,法律明文规定是严禁猎捕的,同时更是不准经营与交易的,这其中不管哪一个环节都属违法。所以说,捕鸟者违法,收购者违法,交易双方也都违法。我们平时放生去鸟市定鸟、购鸟表面上是发心救助,(先不说这种救助能否使鸟类获得解脱与自由),其实这种做法本身也都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我们得到一个结论:野生动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鸟是严禁猎捕和交易的。有了这两个结论,那我们就很好办了,野生动物的保护单位是林业部门,执法者则属林业铁岭部门,那我们为何不拿起法律武器去保护那些野生动物呢?

一天我们在铁岭鸟市发现有大量的野生鸟类,师父们出于慈悲心,用八百多元买下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和一些其它鸟拿到野外去放了。谁料鸟市的鸟是有增无减且价格倍增。无奈之下,便打电话向森林铁岭部门报警,森林铁岭干警出警后,两天对两个较大的鸟市进行了清查,共解救4600多只鸟类,其中有铁岭省重点保护的红嘴蓝雀两只,送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调养。

这次依法对野生鸟类的放生使师父们如释重负,居士们随生欢喜,师父们将森林铁岭局的举报电话留给居士们:叮嘱他们以后要遵守国家法律,不要再买鸟放生,一遇到此类情况便打电话向森林铁岭部门举报,要依法放生,同时还要变放生为护生,将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从源头上扼制。这一作法使众多居士们找到一条依法行事的途径,大家无不喜上眉梢。

建议之三:放生与护生并重;放生与教化结合

正如人们平时所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一样,那我们何不从买卖这一环节着手,去从源头上保护呢?

众所周知,我国地大物博,曾经是野生动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同时我国还是候鸟迁徙的重要中转站,有着三条候鸟迁徙的重要铁岭。每年到秋、春季节有大量的候鸟从这里通过,一些不法份子也是在这个季节设下天罗地网进行捕捉。如果这期间我们动员居士们和一些爱鸟人士将买鸟放生改为到鸟的栖息地去巡逻护鸟,加强对不法份子的监督,一经发现猎捕现象,便向有关部门举报,既从源头上打击了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又达到了“双救”之目的。

在保护野生动物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从身边做起,发放一些保护动物的知识手册,逐个教化,采用“星火燎原”的战术,使那些杀害野生动物的人放下屠刀,改邪归正,营造一个人人爱护动物,全民保护动物的大环境,岂不更具功德吗?

吃肉是吃母亲肉众生无知实堪哀

世间人有这样的习惯,不属于自己的,始终不愿意帮助,只要是属于自己,绝对不能伤害,即使人已经死了,也要尽量去饶益。现在菜市场里卖的肉比较多,如果人人像大乘佛教所讲的那样,对众生有一种父母之感,那肯定不敢吃它的肉。毕竟这是母亲的肉,不管前生或是来世,它都当过我的母亲,吃母亲的肉,真的特别特别可怕。可惜的是,无数众生并不知道这一点,一旦知道的话,决不会像现在这样。
《广仁录》中有一个故事说,在铁岭铁岭有一个人,原来在那里当县官,后来辞职回乡。回去的途中,在朋友秦先生家里借住一宿。当晚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妇女对他哭诉说:“我是秦先生的妻子,生前曾谋杀我先生的姨太太,因而死后堕落为母羊,现于羊栏中。明天秦先生要杀我来招待你,我死不足惜,可是我腹中的小羊,若因我被杀而同死,那么我的罪过更加重了。”
那人早上醒来,天都已经亮了(就像现在有些学佛的人一样,特别爱睡懒觉),他把夜间的梦告诉秦先生。可是不巧得很,那只母羊刚已宰杀。秦先生大为悲恸,抱着母羊的尸体失声痛哭。(以前上师如意宝在许多地方劝大家不要杀生时,也说:“我们附近的很多旁生,以及自己家里的宠物,很可能是前世或今生亲人的转世。”)后来他们全家和那个客人,再也不忍吃那羊肉,就把死羊连同胎中小羊,一同葬在旷野。
所以,我们若知道周围的旁生,前世今生跟自己是什么关系,根本不敢吃它的肉。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有我执和我所执。其实我执和我所执并非实有,圣天论师说:“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如果“我”有真实的自性,那修行人没有必要去观无我。但众生由于俱生我执在作怪,本来“我”不存在,反而执著有“我”,“我所”也不存在,反而执著有“我所”。有了我和我所之后,自然就有了他和他所,于是便如《入中论》所言,最初将五蕴妄执为我,进而依之产生我所,颠倒执著诸法为实有,以致漂泊在轮回中,始终无有自在[注:论云:“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著法,如水车转无自在。”]。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菩提心很难生得起来。因为菩提心的范围相当广,她普及的是一切众生,并不局限于我和我所。有了菩提心的话,凡是有生命的众生,一定都会帮助,但在世间上,纵是举世闻名的慈善家,所做的善事也有一定的限度——对自己的家乡或有关系的人,就愿意去帮助,而其他众生,则不轻易伸出援助之手。
现在也有一部分人,当旁生遇到生命威胁时,让他花钱来放生,他不愿意;而把钱捐给学校或慈善机构做一些善事,他很愿意。尽管他的我所范围稍微扩大了,愿意把钱捐给社会,但这只包括在人类群体中,并没有把天边无际的众生作为我所。
我们每个人从无始以来,一直都是这样串习,即生中若没有受过大乘教育,执著“我”的习气很难改变。作为大乘佛教徒,每天应该观察自己,看在一天当中,不管是发心也好,做事情也好,为自己考虑了多少,为众生考虑了多少?这样一统计下来,我们的过失会暴露无遗。我们凡夫人真的很坏,如果认真观察,几乎天天都在想着自己,为众生的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品佛音养一片佛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