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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好生之德的人,要断杀业,可先观想各种的动物,当它们母子在一超时,彼此也是很亲密,依依不舍,与人类的亲情完全一样。这样观想的时候,就会对它们生出慈悲心,不敢再杀生了。

2.观想各种的动物,当它们在野外没有东西吃时,必须到处寻找食物,实在非常的痛苦难过。想一想,我们自己如果也遇到没有食物可吃,或遇到饥荒时,将会有多么痛苦!这样观想的时候,就会对它们生出慈悲心,不敢再杀生了。

3.观想各种的动物,当它们要被抓时,都会逃跑或哀叫不已,甚至飞到屋顶或爬到围墙上。这就像我们自己遭逢灾难时,心里会感到非常的惊慌恐惧,并为了保住性命而赶紧想办法逃避一样。这样观想的时候,就会对它们生出慈悲心,不敢再杀生了。

4.观想各种的动物,当他们要被宰杀时,或是五脏六腑已被剖开,而却还睁大著眼睛;或是咽喉已经被切断,二脚都还在挣扎。这与人类在重病将死之时,所现出的各种病态,不是完全一样吗!这样观想的时候,就会对他们生出慈悲心,不敢再杀生了。

5.观想各种的动物,当其中一只羊被杀之后,则其它的羊都非常的恐惧害怕;一只鸟被捕的话,则其它的鸟都会吓得马上飞走。这就像人类在发生战争时,如果所居住的城镇遭到屠杀攻击;看到父母亲人被炸得血肉模糊,或四肢飞散一样,那种惊恐的心情是完全一样的!这样观想的时候,就会对它们生出慈悲心,不敢再杀生了。

6.有好生之德的人,遇到战争时,看见尸骨遍野的景况,应当了解这是人类屠杀动物的业力所致,我们在宿世、今生,都造了很多的杀业,所以将来还是会受到如此的果报啊!这样观想的时候,也是一种忏悔的心情。

7.遇到饥荒的时代,人与人互吃,应当了解这是因为过去人们浪费食物,而使其他的众生饥饿,所招感的业力所致。由于我们犯了这样的罪业,所以将来还是会受到如此的果报啊!这样观想的时候,也是一种忏悔的心情。

8.看见有人遭到火灾、溺水,或必须骨肉分离的时候,应当了解这是由于过去曾经覆盖动物的巢穴,将它们丢到水中,或烫水拔毛,这些伤害生命的行为所招感的业力。由于我们犯了这样的罪业,所以将来还是会受到如此的果报!这样观想也是一种忏悔的心情。

9.看见有孕妇忽然遭到难产,而使母子丧命,应当了解这是由于过去它曾经破坏众生的蛋或胚胎,伤害生命所招惑的业力所致,或许我们过去宿世也曾造过这样的恶业啊!这样观想的时候,也是一种忏悔的心情。

10.看见生病的人万苦缠身,身上都长满了脓血,应当了解这是由于过去曾经鞭打众生,所招感的业力所致。如果自己有一天也突然发生这样的疾病,应该也是过去曾经犯下如此的恶业啊!当这样观想的时候,也是一种忏悔的心情。

11.看见犯下重罪的人被关在监狱之中,身上长年都必须带著枷锁,应当了解这是由于过去他们曾经将众生关在笼子里,所招感的业力所致。如果自己也曾经犯这样的错误,一定也会遭到如此的果报啊!这样观想的时候,也是一种忏悔的心情。

12.看见有人被老虎所吃或被蛇咬伤,而必须喝毒酒来治疗的时候。应当了解这是由于过去曾经在刀棍武器上涂抹毒药,害死众生的性命,所招感的业力所致。也许有一天我自己也会因为如此而丧失性命啊!这样观想的时候,也是一种忏悔的心情。

普陀遗珍·印光大师开示精编:杀业最碍往生

  净英之夫家,有碍于吃净素,当不碍于少吃肉。或自己于肉中吃菜。又彼决不监视其吃饭,但存不忍之心,即不能吃清净素,其所带之荤腥,固无几何。又彼既通文理,亦可与其夫婉说其益,久之当不至仍复为碍。即碍,但当念佛为所食诸众生回向。亦可稍补其憾,而无复杀业矣。(文钞三编〈复陈士牧居士书五〉)

  此世界万不可久居。当与眷属及诸亲朋,同修净业,同生西方,乃最上第一之计划,故名谈陈氏为宗净也。宗,本也,主也。净,即修净业,以求生极乐世界清净佛国也。

欲生净土,当以吃素念佛,戒杀护生为本。由宿世之杀业,感遇此之杀劫。今则以清净身口意之三业,再加以信愿行之三法,则与阿弥陀佛洪誓大愿相应。及至临终,决定仗佛之慈力,接引往生。其为利益,非笔舌所能宣说。(

文钞三编〈复慧溥居士书〉)

  又汝何以不发心吃素。汝试将汝身上肉,割到吃,能吃否。自己的肉不能吃,何得日日杀的吃。一切生灵,即不是汝杀,乃以钱令人杀,杀业是一样的。况汝要生西方。

佛以慈悲为本,汝既吃肉,即无慈悲之心。此语乃为汝真实修行者说。若泛泛悠悠之人,虽不吃素,亦可念佛。非吃荤者,就念不得佛,不可不知。

余不暇叙,但熟看文钞,群疑皆释。光冗事多极,不可常来信。纵有所说,亦不出文钞之外。佛法广大,虽登地菩萨,不能尽知。然欲得实益,只此一句南无阿弥陀佛,便可出生死,证涅槃,圆成佛道。我等下根凡夫,非从极约之法门做,则只成种善根而已。欲得现生就了生死,梦也梦不著。(文钞三编〈复陈莲英女居士书〉)

  居士为现今第一极力宏扬佛法之人。化他须以自行,固宜常斋。即其妻子朋友,亦宜令其长斋。纵入道未深,不能全断。当令由渐而断,此为要义。世人不知物类皆由业力所致,谓天生此种,原为养人。若知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之一番深理,当有食之不能下咽者。居士固宜以身率物,当即永断肉食。即肉边菜,亦不须效往昔大士之迹。以宏法之人,须识时机。今之时非古之时。如滴水成冰之日,断不可以夏间之服食示人,以致误人性命耳。(文钞三编〈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二〉)

  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杀而食之,何能下咽。若知此义,即丧身失命,亦不能吃一切肉矣。然佛之教人,循循善诱。上根则令其全断。中下则令其渐减,而遂至于全断耳。(增广文钞〈复高邵麟居士书一〉)

  净业正因,以“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为第一。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以非杀无肉故,以钱雇人代杀故。(增广文钞〈复袁闻纯居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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