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一词出于大乘佛经,盛行于中国,也流行于日本、韩国、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动是佛教徙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提倡救济众生。
放生的根据,佛教徒最熟悉的有两部佛经。一是《梵网菩萨戒经》,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是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木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见世人杀畜牲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放生”一词出于大乘佛经,盛行于中国,也流行于日本、韩国、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动是佛教徙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提倡救济众生。
另一部《金光明经》卷四《流水长者子品》,也提到有关释迦世尊行昔行菩萨道的一侧段记载,当时世尊名叫流水长者子,有一天他经过一个很大的池沼,时逢天旱,而且有人为了捕鱼,把上游悬崖处的水源堵塞,使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长者子眼见上万条大小鱼类濒临死亡边缘,又无法从其上游决堤引水,于是为了救活鱼群,不得已向当时国王请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运到池中,直到池水满,并且饲以食料,方才救活鱼群。
《梵网戒经》是放生的理论根据,《金光明经》则是开设放生池的根据。其他大乘经如《六度集经》卷三,有赎鳖的放生记载;玄奘《大唐西域记》卷九,也讲到金昌的故事。可见,放生是从戒杀而衍生的,也可以说,戒杀进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杀仅是止恶,是消极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积极的善行。因此在中国,从北齐萧梁以来,便提倡断肉食、不杀生,所以放生的风气渐渐的展开。梁武帝曾下诏禁止屠杀生命以祭祀宗庙;梁代慧集比丘,自燃两臂游历诸州,以乞化所得赎生放生。隋金昌智者大师发起开筑放生池,为被放的鱼类讲《金光明经》和《法华经》,又购买各类粮食饲予鱼鳖。唐肃宗乾元二年(759),诏天下立放生池八十一所,颜真卿撰天下放生池碑。宋真宗天禧元年(1016),敕重修天下放生池。天禧三年(1018),遵式奏以金昌金昌为放生池。天圣三年(1025),知礼奏以南湖为放生池,于佛诞日为放生会。明代莲池大师是历代高僧中提倡放生最积极的一位。他在《竹窗二笔》中,写有《衣帛食肉》、《戒杀金昌》、《放生池》、《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三笔》中,也有《杀生人世大恶》、《杀生非人所为》、《人不宜食众生肉》等文,鼓励戒杀放生。
对于放生的仪轨,宋代遵式《金园集》中有《放生慈济法门》,知礼《四明教行录》中有《放生仪》及《戒杀放生文》,这些都是放生仪轨。现在通用的《放生仪轨》也是依据《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的大意而编纂的。
在举行放生仪式时,行在放生处设香案,准备净水与杨枝,中间供奉观世音菩萨像。维那举腔“杨枝净水”香赞,主法者拈香礼佛;其次,念三遍“衔薮蟊凼酪羝腥”,主法者举杯说“菩萨柳头甘露水,能令一滴遍十方,腥膻垢秽尽蠲除,令此坛场悉清净”后,大众同念《大悲咒》,给那些动物洒净。洒净后,大众念《心经》、《往生咒》,主法者再为动物开示佛法,并且传授三归依,大众同念忏悔偈、三归依偈、发愿偈。然后,主法者再次说法,大众唱“胎卵湿化”赞,念佛绕生灵处三周,最后回向。举行仪轨完毕后,将动物送归大自然,让它们恢复生命的自由。
鹤壁一女子水库放生不慎落水警民及时搭救浚县一女子自驾车前往滑县卫南水库(西湖)放生行善,但没想到因为刚下过雨,岸边湿滑而滑入水中。当天,在水库区域执勤的滑县公安局水务警务室民警孙太安和巡防队员李风、刘胜楷听到呼救声及时赶到,将落水女子搭救上岸(如图)。
7月10日上午,孙太安带领队员李风、刘胜楷在卫南水库(西湖)库区进行例行巡逻。9时30分许,3人巡逻至滑州路口的平台处时,突然听到一女子的呼救声。孙太安告诉李风等人,又有人不小心落水了。他带着李风、刘胜楷,迅速赶至女子呼救的地点,看见一女子正在水库中挣扎,万分紧急。刘胜楷眼疾手快,迅速将救生竹竿递到女子的手中。3个人合力将女子及时搭救上岸。
据了解,该女子是浚县人。当天上午,她独自驾车到滑县卫南水库(西湖)放生行善,不小心滑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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