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先知

西城放生什么最有灵性 生西。

西城张居士,旧业屠,每早宰猪,听邻寺晓钟声为准。一日忽无声,张问之,僧云:“夜梦十一人乞命,谓不鸣钟可免也。”张念所欲宰之猪适有十一子,遂乃感悟,弃屠业,皈依佛法,勤修十余年,已得神通,知去来事,预告命终之日,端坐而逝。经谓“上品往生须慈心不杀”,张居士因戒杀而得往生西方,决无疑矣。

以上所言,且据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报。若据究竟而言,当来决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则杀生所应得之恶报可想而知,无须再举。因杀生之人,现生即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终之后,先堕地狱、饿鬼、畜生,经无量劫,备受众苦。地狱、饿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于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昔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即自变为牛羊鸡鸭鱼虾等。昔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或变为人而返杀害之。此是因果报应之理,决定无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既经无量劫,生三恶道,受报渐毕;再生人中,依旧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后须再经过多劫,渐种善根,能行放生戒杀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忏悔往业,乃能渐离一切苦难也。

抑余又有为诸君言者:上所述杀牛羊猪鸡鸭鱼虾,乃举其大者而言。下至极微细之苍蝇、蚊虫、臭虫、跳蚤、蜈蚣、壁虎、蚁子等,亦决不可害损。倘故意杀一蚊虫,亦决定获得如上所述之种种苦报,断不可以其物微细而轻忽之也。

今日与诸君相见,余已述放生与杀生之果报如此苦乐不同。惟愿诸君自今以后,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杀生之事。余尝闻人云:“西城近来放生之法会甚多,但杀生之家犹复不少。或有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买鸡鸭鱼虾等之活物任意杀害也。”愿诸君于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杀生,亦应劝一切人皆不杀生。况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亲爱之人,岂忍见其故造杀业、行将备受大苦而不加以劝告阻止耶?诸君勉旃,愿悉听受余之忠言也。

注意了!佛门“七不杀”,有很多人都不知道!

一、生日不应杀生

父母生养我们劳累一生,孝敬父母是我们做人的基本道德。

我们这个身体诞生的那一刻,正是父母在死亡线上垂死挣扎之时,这一天正应该戒杀持斋,广行善事。

这样才能使已故父母往生善道,健在双亲增福西城。如果我们杀害生灵,上给双亲留下祸患,下也不利于自己及子孙。种杀业得杀报,当戒之。

二、生子不应该杀生

凡人无子便感到悲哀,有子便感到快乐,这是人之常情。动物界也如此。庆祝我的子女诞生,而杀害它们的子女,于心何忍?

婴儿刚刚出生,不去为他们积德造福,反去杀生造业,不是太愚蠢了吗?

三、祭祀祖先不应该杀生

在祖先的忌日以及春秋祭扫时,都应戒杀。用杀生去祭奠亡灵,是在增添死者得罪业啊。

即使山珍海味一样一样地摆上,遗骨又怎能起来享用呢?有智慧的人是不会这样去做的。

带血的荤食未必珍贵,果蔬素食未必不好。作为后代,重要的是慎修自身,而不致断了祖宗的德性,这就是最好的祭祀啊。

四、婚礼不应该杀生

世间的婚礼,从问名到采纳直至成婚,不知道要杀害多少生灵。

结婚是延续下一代的开始,在生的开始时去做杀害生命的事,这在道德伦理上是相违背的。

再说,婚礼是吉礼,在忌日而动凶杀,不是太悲惨而不西城吗?

凡人结婚,一定愿意白头到老。你愿偕老,禽兽也是如此。嫁女的人家,三天不息灭红蜡烛,是因为父母思念出嫁离别的女儿。

你以骨肉相离为苦,难道禽兽反以骨肉相离为乐吗?

五、宴请宾客不应该杀生

在美好的时光里,贤德的主人,高尚的宾朋,以素食菜羹来招待,不也挺清爽雅致吗?

何必杀害许多的生命,穷极奢侈,而禽兽却在宰割中哀鸣悲号于砧板几案之上?若是知道盘中的食物,是从砧板几案的哀怨号叫中来,以它的极苦为我的极乐,你还能咽得下去吗?能不为之悲哀吗?

六、祈祷不应该杀生

世人有了病,往往杀生祭神,祈求保佑。可你想一想,杀它命以延我命,背逆天理的事,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

正直的人,才能成为神。神难道会徇私吗?结果是,自己的生命没有得到西城,而杀业却加重了。杀生者短命,真是背道而驰啊!

过多、过甚、过滥的祭神祈祷,如杀生求子,杀生求官,杀声求财等等,即使得了子,得了管,得了财,也是你自己前生的福报,是份内的事,与鬼神无关。

如果因此而相信鬼神灵验,对鬼神深信不疑,那么,邪知邪见会更加严重,以致不可救药,实在是可悲呀!

七、谋生不应该杀生

世人为了衣食生计,或从事打猎,或从事捕鱼,或做屠夫。而依我看来,不干这些行业也一样可以生存。

残杀众生,必将受到神明的惩罚以致遭受横祸而亡。而种种杀业所造成的地狱深层因果,将是来生受到恶报的根源。何苦不去谋求别的生计呢?

我曾经亲眼见到一个专门杀羊的屠夫,在他临死时,口中像羊一样的咩咩叫着;还有一个卖鳝鱼的人,临死前,他的头像是被鳝鱼啃过一样留下齿痕。

这两件事都发生在我的邻居身上,并非传说。

因此我奉劝世人,若是没有合适正当的生计,宁可去要饭,也不要去造杀业。与其杀生苟活,不如饥饿而死。唉,不可不戒杀啊!

莲池大师(1535~1615),明代高僧,中国净土宗第八代祖师。

俗姓沈,名祩宏,字佛慧,别号莲池,因久居西城云栖寺,又称云栖大师。与紫柏真可、憨山西城、蕅益智旭并称为明代四大高僧。

附莲池大师“七不杀”原文

世人食肉,咸谓理所应然。乃恣意杀生,广积冤业,相习成俗,不自觉知。昔人有言,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是也。计其迷执,略有七条,开列如左,余可例推云:

一曰生日不宜杀生。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

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见在椿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

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一也。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

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

庆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业,亦太愚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二也。

三曰祭先不宜杀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杀生以祭,徒增业耳。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

无益而有害,智者不为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三也。

四曰婚礼不宜杀生。

世间婚礼,自问名、纳采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

又婚礼吉礼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四也。

五曰宴客不宜杀生。

良辰美景,贤主佳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餍饫于杯盘,宰割冤号于砧几。

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五也。

六曰祈禳不宜杀生。

世人有疾,杀牲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杀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

夫正直者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杀业具在,种种淫祀亦复类是。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六也。

七曰营生不宜杀生。

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渔捕、或屠宰牛羊猪犬等,以资生计。而我观不作此业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馁而死也。

杀生营生,神理所殛;以杀昌裕,百无一人。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矣!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七也。

——恭录自莲池大师《戒杀放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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