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灰背隼半个多月,离别时李奶奶非常不舍。临走前,李奶奶又走进房间,拿了一大块肉递给林业人员说,“让它再吃几口吧。”
前日傍晚,家住瑞景附近的李奶奶报警,家里有一只灰背隼想要转交给林业人员。李奶奶说,半个月前她和老伴外出散步时捡到这只灰背隼。当时它精神很差,李奶奶的老伴一眼就认出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便想带回家照顾,但是灰背隼脾气大,不停挣扎弄伤了老人的手。李奶奶也不生气,每天好吃好喝地提供,还给它安了个小窝。
相处了半个月,李奶奶和灰背隼有了感情,临走时依依不舍,送到了家门口。分别时,李奶奶又跑回房间,拿了一整块肉给灰背隼吃。
林业人员表示,他们已把灰背隼带回检查,确定无碍后,带到东坪山上放生。
游客西双版纳放生本地龟遇阻森警:切勿盲目放生5月3日下午15时05分,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养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几个游客在野象谷景区放生外来乌龟。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野象谷,进行现场劝说和阻止,一开始,几个游客都不理解,认为这4只乌龟不是外来品种,而是他们从小饲养的本地龟,已经饲养了十几年,将它们放生这是一种善举。经过出警民警反复宣传,并强调一定会为这些乌龟妥善安排。游客终于同意将乌龟移交森林公安处置。
游客带本地龟版纳放生森警:无野外生存能力,不妥
民警将乌龟带回派出所后,为它们安排了专门的房间临时照料,,由值班民警购买疏菜专门喂养,经过几天的饲养观察和科普比对,确认这4只乌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凹甲陆龟。生命体征良好,但因长时间关养已失去野外生存能力。
5月9日上午,经过6天的饲养观察,在经与西双版纳州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联系,野象谷景区接收了这4只乌龟,计划将它们饲养在龟池中,供市民观赏。
此外,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民警友情提醒:根据新法规定,今后不能再私自放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外来物种。因为每个物种栖息地不同,盲目放生是存在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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