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书中写了许多助长邪淫、偷盗和杀生的情节。如此诲淫倡盗。结果,施耐庵的儿子、孙子、曾孙,生下来全部是哑巴。报应十分可怕,奉劝知识份子,万不可写助长淫风杀戾的文章,否则非但害惨了许多人,更害惨了自己和子子孙孙。
◎王实甫写的《西厢记》,描写男子偷情私会的情行,导致许多人见了就起邪思淫念。结果书还没完成,作者自己无法克制,嚼舌而死。
◎唐朝诗人元稹,见表妹崔莺莺长得绝世貌美,想娶她为妻,却求婚遭拒。竟然愤而写《会真记》,虚构他表妹和人偷情唱和,毁谤他表妹的名节,致使崔莺莺蒙垢千秋,而且又导致后世的读者,学习偷情私会。结果,元稹死时痛苦万分,而且死后尸体惨遭雷电焚烧的报应。
◎维扬某生,写了一本淫书,刚写完时,就梦见天神呵斥他。因此不敢拿去印刷。后来因为子夭折,家贫困,就把写的淫书出版。结果没多久,两眼变瞎,手长恶疮,五只手指纠缠相互扣牢,痉挛而死。
——以
居士问:
有一个水产批发市场,这个摊位主他很懂得这些放生的事情,也不会刻意去抓来卖,但是这个摊位里面的泥鳅基本上是卖不完的,有专门的大水缸和供氧设备,随时去买都会有,这个市场大概百分之六十的泥鳅都是用来放生的,因为吃的人也不多,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刻意抓呢?这种放生如不如法呢?
天因法师:人家养着,等你来买去放生,这种放生意义不大。应该是遇到众生要被杀害,而我们救护它的生命,买来给放了,这意义才大。而放生不要定期,说我初一、十五放生,那生意人就会想,你都初一、十五,那我就提前,月底、十四去抓,这样就制造了众生的恐怖与伤害。应该隔一段时间,忽然之间去买,买多少众生就多少,这样最好,就不会有上面所讲的过患。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戒香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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