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先知

温州公园允许放生鸭子吗 2016年1月三殊胜放生总结

详细解释

释义:(1).把捕获的小动物放掉。

【出处】:《列子·说符》:“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鸠于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宋沈括《梦溪补笔谈·药议》:“予尝见丞相荆公喜放生,每日就市买活鱼,纵之江中,莫不洋然。”

【示例】:清和邦额《夜谭随录·洪由义》:性慈善喜放生,舍财物感恩你。暇时坐黄河畔,见渔人起网,凡所弃小鱼细虾,暨螺蚌龟之属,悉拾之投于水中。”《花城》1981年第3期:“都是爸爸,妈妈从农贸市场买来的二元半一斤的田鸡给放生了。”

释义:(2).一些买小鱼,泥鳅,小鸟放生的组织。

【出处】:唐白居易莫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盼母归。

【示例】:全国放生联盟小组定期举行放生活动。

简述: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

释义:(3).犹言给予活命。

【出处】:《东周列国志》第七二回:“越(䓕越)飞驰出关,遥望之曰:‘是矣!’喝令左右一齐下手,将讷(皇甫讷)拥入关上。讷诈为不知其故,但乞放生。”

【示例】:郭寿《迷路记》:“救她两条命,抛儿舍女谁忍心,为的是放生。”

释义:(4).北齐处理死囚方式之一。

【出处】:《隋书·刑法志》:“帝尝幸金凤台,受佛戒,多召死囚,编籧篨为翅,命之飞下,谓之放生。坠皆致死,帝视以为欢笑。”

释义:(5).方言。谓中途把别人丢开。

【出处】:《海上花列传》第三八回:“朴斋嗔责阿虎道:‘耐胆倒大哚!放生仔哩,转来哉!’”

春秋战国渊源编辑

先秦源流与形成

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国汉地即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说法,甚至已出现了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情况。

不忍是很多人的常情,放生作为零星的事件,在古代各大文明区应该都有。略略读查几本经典,就发现“放生”于先秦中土,并非仅是罕见个例,而是一种影响很大的文化,“放生”高级动物则是一种亚文化、仁道式理想文化;《吕氏春秋》那种纯属实用目的、不非时杀的不杀幼鸟,并非仁者提倡的行为。

1、西周祭神以陶俑代替活人,相对于商代的习惯,就是对一批人牺的制度性放生。西周时代人文精神的勃兴是东周时期人文精神发展和仁及(高级)生命论的重要前提。

2、《论语》里孔子云“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相对于陶俑制,推进了不忍和推爱。

3、《孔子家语》“五帝德”章云“仁厚及于鸟兽昆虫”,“困誓”章云鸟兽避不义之人。清儒多以此书为伪作。但伪作论只是猜测,没有实据,故难成立。而且,1973年河北八角廊西汉墓所出《儒家者言》,与《孔子家语》大致相同,可谓其不同版本,今人多信《家语》不伪。

简述: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

4、春秋时期,晏子认为,大仁爱应该推及(部分)禽兽。

《晏子春秋》杂上第九章云:“景公探雀鷇,鷇弱,反之。晏子闻之,不待时而入见景公……再拜而贺曰……‘君探雀鷇,鷇弱反之,是长幼也。吾君仁爱,曾禽兽之加焉,而况于人乎!此圣王之道也。’”西汉刘向的《说苑》也有这个故事。鷇为初生之小鸟。

景公是性情中人,因鷇弱而非鷇小而返之,是出于不忍之心而非出于实用目的。晏子的顺势引导,也表现了春秋时期贤人的看法:圣王之道的仁爱,应该推及(部分)禽兽。

而景公的整体为政如何呢?酷刑广泛、酷税祸民、暴虐人民。孔子所谓“苛政猛于虎”讲的就是齐景公。虽有晏子的缓和,但没有完全改变其暴政性,以致景公死后不几年,姜齐就亡于田氏。周革殷命后,最大的变国事件就是田氏革姜。齐景公为政接近于桀纣,实乃亡国之君。

可见,“放生”来自佛教论,把先秦中土人们的道德水平整体地降低到桀纣层次,完全违反中华文明的实际情况。

5、齐宣王对牛的放生事例

据《孟子·梁惠王上》第七章: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觳觫即惊恐发抖。

这里,齐宣王对牛,就是放生。他后来解释道,不是爱财,是出于不忍。站在齐国这个大国的君主的位置看,单论财力,王室的宗教活动可以不在乎几头牛:故宣王之释可信。

或曰:齐宣王以羊易牛,博爱不够。不错。因此,孟子在肯定宣王仁心的同时,也委婉地批评了他以小易大。

其实,先秦仁爱一般都是推爱、等差之爱(墨家的博爱也非泛爱众生):由亲人推及无辜旁人;由活人推及死人和俑人;并把生命分出贵贱,由最贵之人推及某些灵长类生命。这符合人的情感之边际递减性,现代很多人同情蚂蚁,但一般不同情蚊子。齐宣王以羊易牛,因为在贵贱台阶上,牛贵于羊;论推爱,贵者优先。

6、孟子的“君子远庖厨”论

《梁惠王上》孟子对齐宣王曰:“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牛,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并云“恩足以及禽兽”、“推恩足以保四海”。

简述: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

7、“大德曰生”是先秦的流行思想

大德曰生,论完整关系,不仅有天地对万物的生育,还有人对人、人对其它生命的生育和保护。

可见,在先秦,放生,在齐景公(消极放生)、齐宣王(半积极放生)那里都有个例;而且,是出于纯粹德心而非功利;而且,行为是被赞颂的,旁边有一种影响很大的文化。孟子的“君子远庖厨”论,几乎接近佛教的泛爱众生,只能作为小众的自律理想。

佛家的博爱广度,儒墨不及;但儒墨(晏子可谓墨家之祖)的道德深度,佛家不及:佛家的博爱,似为道德之极,但佛教倡不杀生多是为免恶报、积善多是为得偿,有功利性;舍身伺虎只是难以复制的传说或误传;佛家还是有我的,人的需要之本性决定了佛家博爱的上限,没有看到以辛勤劳动来饲养众生的佛说及“墨佛”流派,相反是靠施舍养己,以他人为工具,也有自私:大众化宗教的后面是功利。另外,至少中土佛教的放生是兼顾功利和灵长,如放生对象是自然生长的龟、蛇、鱼,而非家养的猪、鸭。儒墨作为入世学派,异于佛家的出世性,不可能实行广泛的放生,那样一来,生产难继、且需安置游牧人群,人群必恶(生存压力内卷化);但放生据次位时,有补益,故赞颂。可见,中土的放生有不同类型;若论文化倡导,道德层次高于天竺的放生。

《列子》所载赵简子对鸠的放生,正符合正常的推爱范围。据《周礼》卷三十,“献鸠以养国老”,当时的鸠乃贵重动物,且灵性高,故属于放生范围,异于鸡鸭蚂蚁。而且他的放生是为示恩,乃功利,低于孔、晏所倡,低于景、宣所行,实属平常。但持续、广泛的放生习俗的形成,还是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后。

形成发展编辑

一些人之所以面对外界的种种非议仍执着地出钱出力放生护生,原因固然很多但关键在于佛经的大力提倡和历代高僧大德的推动。佛诞放生是时下流行甚广的宗教民俗之一。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作为佛诞节仪之一,各地寺院多有放生活动。考此宗教民俗起于宋代,成于杭州,与天台僧人关系甚密。一放生之事古已有之,《列子·说符篇》:“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鸠于(赵)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然其蔚然成俗则是佛教传入以后的事,尤其是六道轮回观念为人们普遍接受之后。[1]

放生习俗的开展,成为宋代以后佛教深入社会的重要传统之一。放生习俗的形成,既有佛教戒杀护生的思想根源,同时亦受到儒家好生思想的推动。南北朝以来,在皇权贵族的支持下,逐渐以天然海湾为放生池的屏障,形成中国佛教的放生习俗;宋朝以后,僧人在寺院设置放生池,供民众放生,使放生习俗深入民间。明清以来,云栖祩宏修订放生仪规,成立“放尘会”,积极提倡放生。

简述: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

放生习俗的渊源

先秦时期,孔子以舜为好尘榜样,特别强调环境保护;孟子则特别强调恻隐之心,并以仁义思想启发梁惠王,《吕氏春秋·异用》、《列子·说符》等已经开创戒杀放尘的风气。佛教传入汉地后,昙无谶译《金光明最胜王经·流水长者子品》为佛教放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商汤之所以讨伐成功,除了擅用万物之外,更懂得珍惜生灵,不让一切生命被赶尽杀绝,其治国所行仁爱之风,山“成汤解网”事迹可见一斑。《吕氏春秋·异用》记载:

汤见祝网者,置四面,其祝曰:“从天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吾网。”汤曰:“嘻!尽之矣。非桀其孰为此也?”汤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作网罟,今之人学纡。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汉南之国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四十国归之。人置四面,未必得鸟;汤去其三面,置其一面,以网其四十国,非徒网鸟也。’

成汤仁民爱物,特别强调放尘为上合天心,下顺民意,仁君不忍见猎人四面布网,有违上天好生之德,于是去除三面,仅存一面:并更改祝祷词,化杀戾气为和祥之气,表现了统治者若行放生将比杀尘较易获得民心。

“成汤解网”对后世影响很大,明代莲池《戒杀放尘文》仍然引用其故事。《列子·说符篇》记载了“周简子正旦放生”的故事:

邯郸之民,以正月元旦献鸠于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然。”’山此可知,邯郸在春秋时代已经出现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风俗,但是民间放生主要是表示对生灵的恩惠,先捕生灵然后再放之,则功过难以相抵。当时,周简子听众门客劝导,将“捕物放生”的作法改为“禁民捕捉”,这是中国禁止屠钓的早期记载。

春天生物滋长,古人已有保护生物措施,《礼记·月令第六》说:“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牡,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天、飞鸟,毋麛毋卵。”:在春天万象更新之际,切勿伐木营生、覆巢嬉戏、残害幼苗等,否则有失大地万物生存之道。

“成汤解网”和“正旦放生”说明了放生习俗在中国文化具有深厚的思想背景。昙无谶译《金光明最胜王经·流水长者子品》为佛教的放生提供了自身的资源,内容简录如下:

简述: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

流水长者子不忍鱼为日所曝,乃求其国王,与以二十大象,暂往负水,济彼鱼命,王允其请。长者子乃及请二子,至象厩中,随意取二十大象,双从酒家多借皮囊,往决水处,以囊盛水,象负至池,泻至池中,水即弥满,还复如故。流水长者子救起濒死之鱼,予之水、食,为其解说大乘经典,诸鱼闻经后,皆生忉利天。’

《流水长者子品》对佛教的放生习俗具有重要的影响,如十二因缘法、诸佛菩萨圣号、放生功德偈、放生程序、放生仪轨等。流水长者子救鱼放尘的情节,增进了中原人士对佛教放尘思想的理解,更易于接受和传播。

儒家的放生思想源于恻隐之心,如“子产畜鱼”等具有影响力。所以,佛教的放尘结合了儒家的号召力,能够顺利推行于民间。[2]

宋以前的放生活动

南北朝以来,放尘习俗逐渐流行。北魏献文帝下敕,勿用牲畜祭祀天地宗社,每年活七万五千牲畜的性命。北齐文宣帝实践佛教的慈悲教法,积极断绝肉食。天保七年(556)五月,文宣帝认为肉食是违反慈悲,故不食肉。天保八年(557)四月庚午颁诏禁取虾、蟹、蛤、蚬等,只准捕鱼;同月乙酉,不论公私禁绝以鹰、鵄猎狩。天保九年(558)二月下诏,限令在阴历十一月和一月准许烧野,此外一律不准用火。、

梁武帝撰写《断酒肉文》,下敕以蔬果为宗庙祭祀用品。而且,梁武帝造十三无尽藏,实践放生与布施二科。萧子显《御讲摩诃般若经序》说:

别敕至到张文体,日往屠肆命切鼎俎,即时救赎济免亿数,以此为常。文休者先为运吏,辄散运米与贫民,应入大辟,上愍其一分,恻然不许。非唯赦其重奉,乃加以至到之目,既非凭暖之市义,又无汲黯之请罪。人微宥重,过于昔时。文休既荷嘉贷,未尝暂怠,日中或不得食,而足不得息,周遍京邑,行步如飞,击鼓扬幢,负担驰逐,家禽野兽殚,四生之品,无不放舍焉。是时朝臣至于民庶,并各随喜。

梁武帝命令张文休每天去屠宰场,买下即将被杀的生物,然后放生。王公贵族以及市民受梁武帝的影响,积极参与、推广放生。

梁元帝(55l—554在位)下诏建立放生亭,并且撰写《荆州放尘亭碑》:

鱼从流水,本在桃花之源;龙处大林,恒捻浮云之路。岂谓陵阳垂钓,失云失水;庄子悬竿,吞钩天饵。虽复元龟夜梦,终见取于宋王;朱鹭晨飞,尚张罗于汉后。譬如黄雀伺蝉,不知随弹应至;青鹤逐兔,讵识杠鼎方前。北海之食,鹦鹉未始,非人西王之使传信,谁云贱鸟。故知鱼鸟之观,俱在好生。欲使金床之膈更返,街阳之侣,雪山之鹿,不充食萍之宴。

简述: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

梁元帝将古人好生的典故重新整理诠释,显出他怀仁心以治天下,广收教化民心之功效;

陈宣帝太建十三年(581),智颢劝请陈宣帝下诏禁止采捕。智颉目睹民众以捕鱼网罟相连四百多里,于是购买江海弯典型段为放生池:并且为渔民讲《金光明经》,渔民闻法改行转业,好生从善,并献临海江沪溪梁六十三所,达三四百余里,为放生池,徐陵树碑阐明因缘。

时至唐代,放生习俗非常盛行。《续高僧传·道胄传》记载,道胄于诸州建造放尘池一百余所,多有灵感。’“安史之乱”后,政局动荡不安,人心惶惶,民生凋敝,饥荒四起。唐肃宗于乾元二年(759)下诏,设立放尘池八十一所,从山南道、剑南道、黔中道、荆南道、岭南道、江西道、浙江道诸道,一直到升州的江宁、秦淮太平桥及临江带郭上下五里,颜真卿撰《放生碑文》。诏书中所谓的临江海一带上下五里各置放生池,与智颉以天然的海湾为放生池屏障之形式相雷同。[2]

宋代放生习俗的流行

宋代以来,放尘在朝廷的推动和民众的参与下更是盛行。宋太祖下诏民间二月至九月,不许采捕弹射。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杭州天竺灵山寺慈云遵式上奏朝廷,以西湖为放生池,而且自制“放尘慈济法门”。《佛祖统纪》卷四十四说:

宰相王钦若出镇钱唐,率僚属诣天竺灵山,谒慈云法师遵式,请讲法华。叹曰:此道所未闻,此人所未见也。即为奏锡天竺旧名。师奏请西湖为放生池,每岁四月八日,郡人会湖上纵鱼鸟,为主上祝寿。

放生为慈悲济世法门,为求皇帝延年益寿、长命百岁,所以恳求皇帝于每年四月八闩佛诞节时,大行放尘会,为天子祝圣,获得恩准。

《金园集》收录了遵式的《放尘慈济法门》,在序言的开篇说:“儒冠五常谓之仁,释御四等谓之慈,皆恶残去杀,推惠广爱之谓也。然后果五福之曰寿,证四德之日常,实唯不杀,放生之大统也。”“这是以放尘融合了儒家的“五常”和佛教的“四无量心”。遵式以叙山、咒水、请加、归依、称佛、说法、忏愿七章,制订了放尘的仪轨。

放生的流行不仅受到政府的支持,而且在宗教信仰上获得灵感。守尚书屯田员外郎知越州诸暨县事潘华撰《梦鱼记》,潘华依《普贤观经》,令人不得捕池沼江湖内鱼。景德四年(1007),潘华奉诏还阙,梦江湖中鱼哭泣。’这种灵感故事的流行,说明了放生在宋代的盛况。

天圣三年(1025),四明山延庆寺知礼亦奏请在佛诞节放生,为皇帝祝寿,并请求以南湖为永久放生池。知礼为了使放生法会顺利进行而制订放生仪轨,并撰《放生文》以定其仪轨,当时的枢密使刘均奉敕为此撰写碑文,记载这种盛事。

简述: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

遵式、知礼奏请皇帝赐放生池,显示了僧人主动影响皇帝;而天禧元年(1017),宋真宗下诏重修放生池,并禁止在淮州郡淮水上下五里内捕鱼,这可能是受当时修建放生池风气的影响。欧阳修撰写《跋放生池碑》,显扬宋真宗对万物的恩德:

右放生池碑,不着书撰人名氏,放生池唐世处处有之,王者仁泽及于草木昆虫,使一物必遂其生而不为私惠也。惟天地生万物所以资于人,然代天而治物者,常为之节使其足用而取之,不过万物得遂其生而不夭三代之政,如斯而已。易大传曰:庖牺氏之王也,能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为网罟,以佃以渔,盖言其始教民取物,资生为万世之利,此所以为圣人也。浮屠氏之说,乃为杀物者有罪,而放生者得福,苟如;其言,则庖牺氏遂为人间之圣人,地下之罪人矣。

宋代的放尘习俗延续了唐朝,并且扩展到民间百姓的生活中。

各地放生池的兴衰,亦是当地佛教发展的盛衰。自从智颉开创放尘池以来,当佛教兴盛时,如唐肃宗、宋真宗则下令扩展放生池;当佛教没落时,放生池则成为捕捉鱼族之区。[2]

明清佛教的放生习俗

随着江南社会经济的繁荣,临近江海的杭州、宁波一带,盛产水产,民众喜好进食,加速水产和肉食的消耗;同时,江南蚕丝业发达,势必伤害许多生命。针对江南社会的生活方式,明清佛教界积极提倡放生,尤其是云栖祩宏,如憨山德清《云栖莲池宏大师塔铭》所说:“极意戒杀生,崇放尘,著文久行于世,海内多奉尊之”,对明清佛教界影响极大。

“戒杀护生”是佛教生命观的重要体现,云栖祩宏提出“畜生有佛性”、“畜生有知觉”、“畜生能轮回往尘”、“畜生也会伤心痛苦”等思想,试图改变社会民众对动物的观点,以达到戒杀扩生的目的。祩宏从“凡厥有心,定当作佛”的佛性论出发,表示动物念佛亦能往生,他在《阿弥陀经疏钞》说:

善男子女人者,善有二义:一是宿生善因,一是今生善类。男女者,通指缁素利钝,及六道一切有缘众生也。…………又鬼畜地狱,雌雄牝牡,亦可均名男女。但念佛者,俱得往生,是通一切众生也。

祩宏将“善男子善女人”解释为“六道一切有缘众生”,畜生有心可以“以念生定”,畜生亦具有生成佛的可能性,这是从修行解脱的角度提升了动物的生命地位。既然动物与人类的佛性是平等,杀害动物则是“以强凌弱”的非正义行为。如《竹窗二笔·杀罪》说:“据含灵皆有佛性,则蚁与人一也,何厚薄之足云?如其贵欺贱,强陵弱,则人可杀而食也,亦何厚薄之足云?”:祩宏特别强调人们应该无有厚薄、平等地对待动物。

简述:中国汉地的放生活动古已有之。狭义单指人命;广义则指一切人命与禽兽。《列子·说符篇》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可见,

其次,祩宏特别强调动物与人一样,亦有感情和知觉,以此劝导不杀。《竹窗随笔·汤厄》说:

予见屠酤之肆,生置鳖缮虾蟹之属,于釜中而以百沸汤烹之,则谕之曰:彼众生力弗不汝敌,又微劣不能作声音。若力敌,则当如虎豹瞰汝;若能作声,冤号酸楚之声当

震动大千世界。’祩宏是从汤烹动物的情形,让人们去想象动物的痛苦,“不忍其痛”从而达到戒杀护生的目标。另外一方面,动物刃;有亲人,不愿意同亲人分开,如世间父母爱好,“一切禽兽亦各爱其子”。

祩宏劝导民众反思本身的生活与感受,想象动物亦有类似的感受,从而引发同理心、同情心、不忍心。在《戒杀放生文》中,他要求民众在尘日、生子、祭先、婚礼、宴客、祈禳、营生时都不可以杀生。而且,祩宏用因果报应故事,形象地阐明戒杀放尘的功德。同时,戒杀放生不仅是慈悲心的体现,更是得尘净土的法门,如《戒杀放尘文》说:“净业三福,慈心不杀实居其一。今能不杀,又放其尘;既能放尘,又以法济令生净土。如是用心,报满之时,九晶莲台高步无疑矣。”这是将戒杀放尘纳入修行法门,从人性的同情引向宗教的解脱。

莫把“放生”演绎成变味的善举

古语有云:“正旦放生,示有恩也”。说到放生,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再后来,放生逐步演变为佛教的一种积累功德的善举。时至今日,人道主义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主旋律,为求生存宰杀其他生物无可厚非,这是万物生存的至高法则,但作为被称为万物灵长的人类,也已逐渐开始尊重世间生命的可贵,放生也开始变成一种较为平常的从善行为。

放生,本意是好,但结果却不常常尽人意。无独有偶,曾有相关渔政部门放生极具杀伤力的巴西龟,险些对其他物种造成威胁;还有海南三亚某文化旅游区内以放生点作为捞金利器,对各种国家保护动物明码标价。这些不考虑后果的无知之举和借善心大发横财的不义之举都已经让放生这项充满了人性和大爱的举动变了味。

不是所有的动物都适合重归自然,看似简单的放生行为更需要缜密严谨的前后思虑。否则,你的善举,可能把它们送进另一条死胡同,因此放生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放生应该具备严格的条件,不仅要求放生者具备宽厚的仁慈心,能够选取合适的放生地,对被放生的动物更是有严格的要求,它们要足够健康,更重要的是野外生存的能力。

有的动物本就属于家养动物,却被当做行善的工具放归野外,任由放生者的一厢情愿让其回归自然,结果便是禽兽把它们送进了坟墓。还有一部分动物沦为赚钱工具,反而是“二次”伤害。中国平均每年放生2亿只小动物,据外媒不完全统计,有超过五成的动物属于“二次以上放生”,这样就是说,有多半的动物在你送归自然后有鬼使神差般地回到了动物供应商的手里,放生被演变成了赤裸裸的形式。

一切的善举皆应建立在和谐共处的基础上,我们为的是维持生态平衡、物种平衡,而不是心血来潮的“大赦天下”,否则本是造福生灵的善举就会被演绎得变了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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